首页/
卖车协议卖车协议专题
1、造假卖车协议无效
张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03年6月20日签定了一份卖车协议书,原告从王某手中以7.8万元购买了一辆皖D-0XXX桑塔那轿车。该车行驶证副证表明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当2005年5月原告张某对该车进行年审换证时,却发现此辆车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为此,原告于2005年10月向诉至法院,要求撤消车辆买卖协议书,自己将车退给王某,王某返还购车款。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决生效后王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 今年3月6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拒绝履行义务,每天早出...
<<<阅读全文>>>2、卖车协议写错车牌号车祸发生卖方走不脱
卖车找人代写卖车协议,竟把车号写错。车祸惨发,卖车人近日被北碚区法院认定“有责,走不脱”。 2003年7月,北碚人小潘把摩托车卖给小魏,请人代写卖车协议时,代书人一不小心把车号后3位数字写错,小潘未能发现。次年,无驾照的小魏驾驶该车搭乘两人超车时,不幸驶入道路中心黄线坑槽,摩托倒地滑向货车左前轮,一人当场被货车压死,另一人受伤,小魏也因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交管部门认定,小魏负主要责任。道路有坑槽,养护部门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没及时修复,应负次要责任。日前,北碚法院认为,小魏之妻应...
<<<阅读全文>>>3、卖车协议的案例
卖车协议签定后,原车主没有到挂靠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少交了500元过户费。车辆出事后,法院判决原车主赔偿车祸损失66万元。昨日,原车主从江北区法院领到了判决书。 事端—— 买辆新车挂靠公司 2004年11月19日,张贵文花5.26万元买了一辆长安货车。3天后,他来到重庆渝兴交通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渝兴公司),要求挂靠。 双方签订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张贵文每年缴纳5000元规费,在渝兴公司挂靠8年。挂靠期间,张贵文可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过户要求,但必须经公司核准...
<<<阅读全文>>>4、卖车协议惹祸端
2000年,宋江与孙军签订了卖车协议,将自己所有的四轮农用车卖给孙军,但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2004年,孙军与蒋正签订了卖车协议,又将该车卖予蒋正。同年10月至11月间,该车因发生事故报废,但未办理车辆停驶手续。2004年10月19日,北京市路政局向宋江发出养路费催缴通知书,通知宋江所属农用车自2004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欠缴公路养路费35元、滞纳金6.6元,并告之其,自接到通知后15日内缴费。连续欠费3个月以上,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宋江接到通知后未按照通知要求缴纳养路费和滞纳金。2006年...
<<<阅读全文>>>5、变相卖车协议的效力与处理
变相卖车协议违反了国家关于出租车运营的行政许可制度,导致双方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故应确认此类协议无效,出租车公司对此负主要责任。鉴于出租车已投人运营的行业特点,对变相卖车协议无效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L出租车司机与公司之间的承包协议已实际履行完毕的,应由司机将车辆返还公司,由公司根据车辆的残位给予司机适当的补偿。 2.出租车司机与公司之间承包协议的履行期尚未届满的,应由司机将车辆返还公司,由公司将购车款及利息返还司机,司机应参照出租车行业同类车辆的承包费标准向公司支付合理的使...
<<<阅读全文>>>相关文章
·造假卖车协议无效·卖车协议写错车牌号车祸发生卖方走不脱·卖车协议的案例·卖车协议惹祸端·变相卖车协议的效力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