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探索适合国情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探索适合国情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国内贸易部日前就开展汽车租赁试点工作发出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汽车租赁试点。
事实上,汽车租赁业在我国已有十几年的历史,约有3 0 5 家,仅北京就有2 0 0 余家。但这些公司各自为战,散乱庞杂,不成规范,使大有市场的异地租车举步维艰。为更好地规范租赁经营行为,保证汽车租赁事业的健康发展,内贸部发出通知,在全国汽车租赁企业和汽车生产企业的销售或租赁部门中,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汽车长、短期租赁的试点工作。并颁布《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加汽车租赁试点采取自愿的原则,国内贸易部将根据各企业的申请、资格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汽车销售、租赁企业的原则,择优确定。试点意在摸索汽车租赁财务、税收、管理、服务及风险规避等方面的经验,探索适合国情的汽车租赁组织形式和管理办法。
相关文章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法律意义·《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法律实践·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对汽车租赁的定义与事实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