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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专题



1、《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法律意义

  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首先明确了汽车租赁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解决了汽车租赁经营者、承租者长期以来无法可依,行业发展与管理失控等弊端,为不断改善经营秩序和竞争环境,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了有力依据。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肯定了汽车租赁行业在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中的地位,它是交通运输中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对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交通运输需求在不断提高,原有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汽车租赁业兴起得到广大需求者爱戴,它...<<<阅读全文>>>

2、《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法律实践

  任何一个法规的实施,都是被调节对象不断修正其模式或行为,符合法规规定的过程。特别是当一个新法规实施的时候,这一过程就更为突出。另外汽车租赁作为新兴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肯定有与现行的政策、法规不适应的地方。所以,《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实践中必然会存在一些问题,这需要相关各方,主要是政府部门通过政策协调来解决。下面就一些具体问题谈谈想法。   (一)落实承租方的交通违章责任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承租者应当对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章责任。   汽车租赁是一个不提供驾驶劳务,车辆在...<<<阅读全文>>>

3、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汽车租赁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区管理机构和远郊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汽车租赁行政管理工作。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行政主...<<<阅读全文>>>

4、《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对汽车租赁的定义与事实的差异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第二条对汽车租赁的定义确定汽车租赁不提供驾驶劳务,主要理由是:一是如果提供驾驶劳务,就难以与出租汽车包车区分,造成两个行业秩序的混乱。二是不利于进一步发挥这个行业的服务特点。三是汽车租赁与出租汽车在工商登记、税收、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所以两个行业应该界定清楚。     但事实上,无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性租赁,都有“湿租”这种业务,即出租方在出租设备的同时提供设备的操作人员。汽车租赁业务中带司机租车也相当普遍。《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确定不提供驾驶劳务,既有...<<<阅读全文>>>

5、探索适合国情汽车租赁管理办法

  国内贸易部日前就开展汽车租赁试点工作发出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汽车租赁试点。    事实上,汽车租赁业在我国已有十几年的历史,约有3 0 5 家,仅北京就有2 0 0 余家。但这些公司各自为战,散乱庞杂,不成规范,使大有市场的异地租车举步维艰。为更好地规范租赁经营行为,保证汽车租赁事业的健康发展,内贸部发出通知,在全国汽车租赁企业和汽车生产企业的销售或租赁部门中,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汽车长、短期租赁的试点工作。并颁布《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加汽...<<<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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