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课堂 |设为首页 | 企业邮局 | 加入收藏 
首页/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何规避汽车租赁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如何规避汽车租赁合同条款中的陷阱

伴随着汽车租赁市场的火爆,汽车租赁公司在大点钞票的同时,汽车租赁消费纠纷也在不断增长。为什么会产生这些纠纷?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又有哪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存在?如何规避汽车租赁合同条款中的陷阱?本报在北京、武汉、济南三地进行调查,探讨消费者如何规避汽车租赁中的陷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投诉回放
●投诉一:汽车租赁合同条款暗藏陷阱
在北京某中学工作的李先生对记者投诉说,自己与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1周的租车合同,签约后才发现,里面存在严重损害租车人权益的格式条款。记者从李先生的汽车租赁合同条款中看到,对租车人权利义务做出约定的第二条第9款规定,乙方(租车人)应在每月的租金交付日通知甲方运营公里数,甲方据此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遇车辆年检,甲方(租赁公司)应在临检前1至2天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车辆年检期间租金照付。李先生签约时没有注意到这一条款,租车开了两天后就接到租赁公司的电话,说该车需要进行年检,要耽误李先生一天的用车。
李先生说,车辆年检至少要一天的时间,现在北京像桑塔纳、捷达、富康这样的普通家用车每天的租金也要200元左右,即使月租算起来每天也要100多元。哪辆车什么时间年检,租车的消费者无从知道,而汽车租赁公司最清楚,汽车租赁公司把即将年检的车辆租出去,租车人又不注意细看条款,租车公司不是明摆着以不平等条款欺诈消费者吗?
●投诉二:车辆迟到麻烦不少
5月14日,武汉的熊贵川先生向武汉市工商局12315申诉指挥中心申诉称,由于其定在5月6日结婚,5月3日他与武汉明大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协议,约定5月6日上午11:30至下午3:30租赁“凯越”、“蓝鸟”等5辆汽车,并当场交付500元押金。可是,婚礼当天到了11:30,还未见车的影子。熊先生心急如焚,给租赁公司打电话联系,但直到上午12:25时车子才到,严重影响了婚礼的进行。为此,熊先生要求租赁公司退还其全部租金并公开道歉。
●投诉三:车体划痕惹出纠纷
8月底,济南市民王先生在某汽车租赁公司,以140元的日租价格租了一辆奇瑞风云车,当时租车的时候,车体上有一个不明显的划痕,在填写记录表的时候,因为不太明显就没有做记录。可是3天后交车的时候,租赁公司验车的师傅说,车体的划痕增大了,要求王先生赔偿50元钱,王先生拒绝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最终租赁公司从王先生的租车押金中强行扣了30元钱。


相关文章
·租赁合同发布租车取消霸王条款
·怎样判断汽车租赁合同条款不详
·公安部提醒汽车租赁五类合同诈骗
·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应更加严密
  友情连接:中美网 国际机票 打折国际机票 国际打折机票 美国旅游 去美国旅游 美国旅游网 美国旅行团 美中机票 美中机票 机票代理
今日新概念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 © RENTACAR.COM.CN

今日新概念计算机部负责维护 京ICP 041249